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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芝罘区放宽社保补缴条件 未参保退休者也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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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哥仔
时间:
2013-8-14 10:19
标题:
芝罘区放宽社保补缴条件 未参保退休者也有机会
x 大家怎么看?老妈67岁了,合算么?
作者:
猪仔佬
时间:
2013-8-14 10:19
胶东在线网5月8日讯 近日,烟台市出台文件,允许中断缴费人员、城镇劳动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等群体在今年6月30日前按规定补缴社保费。记者获悉,芝罘区放宽了未参保人员社保补缴的条件,凡具有芝罘区户籍,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均可参加此次社保补缴。
男60周岁以上未参保者可一次性补缴15年
根据芝罘区趸缴政策规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320元为月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以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15年,医疗保险以4.55%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男25年、女20年,所需资金总额男68238元,女64634元。
一次性趸缴保险费后,自缴费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566元左右的基本养老金。
居民可放弃农保参加城保
此外,芝罘区此次社保补缴政策与农保衔接。
原参加了新农保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现在拟参加城保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不再享受新农保的财政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对已缴纳的个人和集体部分,可选择到达领取年龄只享受个人和集体部分的计发待遇,也可选择终止新农保关系,一次性结清个人帐户;对已开始领取待遇的人员,自享受城保待遇之日起,只享受新农保个人和集体的计发待遇,不再享受财政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待遇。
未交满15年社保者可“延迟”退休
根据芝罘区社保补缴政策规定,对于在2010年12月31日前,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居民,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320元为月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以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以4.55%的缴费比例(不建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统筹。
其中,补缴最早时限不能突破1998年且到1998年1月1日前已满16周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医疗保险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且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医疗保险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齐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者到所在居民区办理补缴手续
芝罘区此次社保补缴业务从5月3日开始办理,截止到6月30日。参保居民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张一寸彩照,到所在居民区办理相关手续。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有居民区统计,经街道办事处(园区)人社服务中心登记审核后,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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