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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立法的形式确定精神赡养老人,你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jackson44    时间: 2013-9-3 20:50
标题: 用立法的形式确定精神赡养老人,你怎么看?
    文章简介:百善孝为先!这是中国人的立身之......同时,在坊间,也有部分网友认为......



    百善孝为先!这是中国人的立身之本。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以法律的形式维护尊老爱老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中所蘊含着的“善其身,乐其心”的精神赡养之意,更彰显了人性之美。
    同时,在坊间,也有部分网友认为,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精神赡养老人,也见出政府和社会的无奈。而且认为法律对道德行为的约束很难界定,操作起来多有困难。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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