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不作与夹叙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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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而不作與夹叙夹议
(2012年5月20日)
记得当年在烟台党校上学的时候,同宿舍同学葛庭贤说:“现在,最时兴的写作方法是夹叙夹议。”不知为什么,对这句话印象这么深,至今不忘。
这几天看孙犁的《尺泽集》,他说,他主张“述而不作”,意思大概是少议论,多叙述吧。
述而不作,本意在陈述先贤的学说而不作议论。确实感觉,写散文应当多叙少议。散文的力量,应当是靠事实感染人。我们必须相信读者的文学修养。是好是坏,是对是错,每个人自有主张。能不能得到读者共鸣,不在作者的看法,而是在事实本身。
就散文而言,夹叙夹议,不能说错。问题的关键在于,“议”得高明不高明,在不在點子上。跟作画一样,能在紧要时节,以神来之笔,来个“画龙点睛”,让读者眼前一亮,叹为观止;来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来个“如雷轰顶,振聋发聩”;来个高层建瓴,如梦初醒,这样的议论,當然令人欢迎。
散文之议,要之在“精”,不在多。多則絮絮叨叨,婆婆妈妈,令人生厌。多则主题不突出,枝枝蔓蔓,平平散散。议论如草,多,则掩盖了事实的苗。散文不是社论、评论。议多了,剥夺了读者想象、品味的空间,那是最没意思、最煞風景的事情。所以,该“有所不为”的地方,就得懂得放弃。
述而不作,其实不是“不作”,而是用事实去“作”。这就要看作者的阅历、修養和技巧。用朴实、平和的语言,说事,让读者身临其境般受到感动,那是高手。
好文。太守的这篇文,让我想到刚读完的《废名散文选》。他以《诗经》里的《匏有苦叶》做比,认为最高明的文章还是来自民间,朴实热闹而健康,没有所谓的文人气,那是真正的文艺。
那从汉代宋代以来的所谓儒者,便有了典籍,自以为高深,其实是脱离了民间,不鲜活便没意义,既害了自己,又害了想写东西的人。同时,他说文章要慎用典故,最害怕的是文章的核心的典故,没有真正鲜活的思想,那岂不是旧文了?
原来太守最近潜心研究文学理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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